▲30年貴州茅臺酒。 “年份酒”尚無標準致亂象叢生 成都律師邢連超在接受上游新聞記者采訪時提到,在成都高新法院開庭時他曾表示,既然茅臺的陳年酒是用15年以上的基酒勾兌而成,就需要明確告知消費者基酒的確切年份和基酒所占百分比,“你說用了15年的基酒,那占比1%,還是100%?”但貴州茅臺代理人當庭表示,因涉及商業機密,不可能提供相關資料。 對于邢連超的這一訴求,李東稱目前白酒行業內的年份酒,大多都是用較新的基酒加入“少量”的年份原酒勾兌,但這一比例可能是十分驚人的,“有可能是幾噸新酒加入幾兩年份原酒。老酒的作用就像調料一樣,放一點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