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為勾兌白酒,卻在標簽上標注“陳釀”“純糧”。最近,市區一超市銷售的白酒,因標簽涉嫌誤導消費者,被揚州邗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市場監管人員表示,食用酒精勾兌白酒也是一種工藝,只要符合國標規定,都是合格產品,但標簽標注須準確規范。市民可通過執行標準選購所需白酒。 舉 報 勾兌白酒標稱“陳釀”被下架 前段時間,一消費者在市區超市購買了兩種白酒,酒的外包裝標簽上都標示著固液法白酒,產品標準號為“GB/T20822”,而名稱中分別有“陳釀”“純糧”字眼。消費者認為,固液法白酒并非陳釀或純糧釀造,白酒名稱有誤導消費者之嫌,于是向職能部門舉報。 邗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后,前往超市監督檢查,在酒類貨架上確實發現了舉報人所購買的兩種白酒。執法人員現場將兩種酒作了下架處理,并予以扣押。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這兩種白酒使用了易使消費者誤解或混淆的名稱,屬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超市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隨后,邗江區市場監管局對超市行為立案查處。 查 處 標簽標注易誤導消費者被處罰 這兩種白酒標簽標注到底存在什么問題呢?在這里,市場監管人員先普及一下白酒的基本常識。關于白酒,《GB/T15109-2008白酒工業術語》中,闡明了白酒有3種分類:固態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其中,固液法白酒的定義是“以固態法白酒(不低于30%)、液態法白酒勾調而成的白酒”。 “固態法白酒有‘陳釀’這一工藝過程,也是純糧食酒。而液態法和固液法白酒生產中,并無‘陳釀’這一工藝過程。”市場監管人員表示,被查的兩種固液法白酒,將“陳釀”“純糧”嵌入產品名稱中,且字體比“固液法白酒”字體要大許多,易使消費者誤解其是固態法白酒(純糧食酒)。眾所周知,固態法白酒的市場價格要高于固液法白酒。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食品名稱應真實準確,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而誰銷售誰負責,超市行為已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邗江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沒收剩余違規白酒并處罰款。 記者 耿海龍 文/圖 提 醒 是不是“純糧釀造”看執行標準 那么,消費者該如何挑選白酒呢?邗江區市場監管局食品監管科科長朱艷桃提醒,消費者可通過配料表和執行標準選購。 “其實,固態法白酒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純糧食酒’,而固液法白酒、液態法白酒就是常說的‘勾兌酒’。”據介紹,目前,我國白酒香型已增至10多種,香型白酒屬固態法白酒,包括醬香型、濃香型、清香型、芝麻香型等。 如果配料表中只有水和原糧,那是比較好的酒。執行標準“GB/T20821”為液態法白酒,“GB/T20822”為固液法白酒。而固態法白酒包括:GB/T26760 -2011 醬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 濃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10781.3 -2006 米香型白酒;GB/T14867-2007 鳳香型白酒;GB/T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GB/T 22735-2008 馥郁香型白酒等。 不過,無論采用3種工藝中的任何一種加工生產,只要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都是合格的白酒產品,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