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前三期中國食品安全網帶大家學習了韓國進口申報及檢查、申報文件填寫及各類產品的進口申報相關要求,但在實際進口過程中還是會有很多問題的,本期我們將韓國官方整理的各個方面常見問題解答進行了匯總翻譯,下面就一起學習了解下第四部分——進口申報相關問答。
Q1:可以進口瘋牛?。˙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BSE)相關產品嗎?
官方回復:韓國禁止從36個瘋牛病疫區國進口以反芻動物及其副產品(包括健康功能食品)為原料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牛奶、乳制品和膠原蛋白腸衣除外)。但牛油加工品、明膠、膠原蛋白、磷酸氫鈣以及以它們為原料的食品,在每次進口時提交出口國政府證明方可進口。
此外,即使使用以非瘋牛病疫區國家生產的反芻動物和副產品為原料,每次進口時也要提交出口國政府證明方可進口。
Q2:進口食品初次進口都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官方回復:一般來說,進口食品等首次進口時,根據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單獨規定的重點檢查項目進行檢查。
進口食品的重點檢查項目可以在“https://impfood.mfds.go.kr—進口檢查相關信息—通關階段檢查指示”中進行確認。
Q3:收到精密檢查結果不合格通報時,可以申請復檢嗎?
官方回復:收到精密檢查不合格通報的營業者,如果對檢查結果有異議,可通過食藥部認可的國內外2家以上檢驗機構,對與檢查的產品相同的產品的同一檢測項目進行檢測,但僅限同一天同一設備同一生產工序生產制成的產品,檢測結果與當初通報的檢測結果不同時,則可以附上檢驗機構的檢測報告要求復檢,但異物、微生物、霉菌毒素、殘留農藥及殘留獸藥不得復檢。
Q4:有進口食品進口申報時必須提交的文件嗎?
官方回復:進口申報時應提交《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規則》第27條第1項的各項文件,如果是“www.foodsafetykorea.go.kr—食品安全—進口食品—進口申報及檢查—提交證明”中公布的食品,還要提交其相關證明文件。
另外,根據《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規則》【附表8】第2項,為確保進口食品的安全,食藥部還規定了進口商等應保存的文件,文件自進口申報之日起保管2年。如果進口食品的保質期超過2年,此類證明文件應保管至保質期結束之日。
Q5:準備的文件該如何提交呢?
官方回復:進口申報時可以通過韓國關稅廳(https://unipass.customs.go.kr)將附件與進口申報文件一同提交,如果需要提交衛生證明等原始文件,應通過郵寄等方式提交到管轄該進口食品保稅倉庫的進口食品檢驗所。
Q6:有畜產品進口的單獨要求嗎?
官方回復:畜產品必須是根據《畜產品進口許可國家(地區)及進口衛生條件》允許準入的國家生產的產品,只能從已向韓國食藥部注冊的海外工廠進口。
Q7:有畜產品進口申報時必須提交的文件嗎?
官方回復:畜產品進口申報時,應按出口國政府與食藥部協議的文件樣式提交出口國政府出具的出口衛生證明原件(包括復印件)。
Q8:出口國為衛生協議國時,只能從已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進口水產品嗎?
官方回復:進口水產品的出口國為8個衛生協議國(俄羅斯、中國、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厄瓜多爾、智利、挪威)時,根據各衛生協議,已在出口國的檢驗機構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生產、加工、包裝的水產品可進口申報及通關。
Q9:進口水產品在通關環節檢查什么項目?
官方回復:進口水產品檢查項目依據韓國《食品法典》,精密檢查及抽樣檢查時,除重金屬(總汞量、甲基汞、鉛、鎘)、放射性(銫、碘)、貝類毒素(麻痹性貝類毒素、腹瀉型貝類毒素)、微生物(菌落總數、大腸桿菌等)、河豚毒素、獸藥、一氧化碳、組胺酸、苯并芘外,在韓國國內外發生風險信息時還會增加相關項目檢查。
Q10:進口食品上出口國生產企業名稱用外文(出口國語言)標示時,是否需要在韓文不干膠標簽上標示生產企業名稱?
官方回復:如果是粘貼了韓文不干膠標簽后進口的食品,韓文標簽上必須標示進口食品等進口銷售企業的營業地址和進口食品的生產企業名稱。
但進口食品本身用外語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時,韓文不干膠標簽上可豁免生產企業名稱的標示。
小結:
目前,韓國高度關注進口食品的安全并通過各種方法加大了進口食品的監管力度,但仍有眾多輸韓企業不了解韓國對于進口食品的監管制度,希望中國食品安全網此次整理的韓國進口申報指南解讀系列文章,能為輸韓企業提供幫助,便于我國輸韓企業更清晰、更深入地了解韓國進口食品申報具體流程等。至此,韓國進口申報指南解讀系列文章到這里就結束了,若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食品安全網獲取更多信息。 韓國進口食品申報指南解讀系列(三)——各類產品的進口申報要求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編譯,供網友參考,中國食品安全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