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6日,巴西農業、畜牧業和食品供應部通過巴西官方公報發布第447號法令,批準了對緊急屠宰的牛、水牛、山羊和綿羊的可食用和不可食用產品的預防性扣押程序和處置措施,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主要內容包括:
(1)該法令適用于在巴西官方注冊的從事反芻動物屠宰的企業,如有牲畜發生附件中情況,如出現瘋牛病臨床神經學或行為體征、不明原因死亡等,其官方獸醫主管部門應取樣檢測動物疫??;
(2)屠宰企業應提供收集和保存樣品所需的材料和用品,并在10日內送樣至官方指定實驗室;
(3)緊急屠宰的進行瘋牛病監測的反芻動物的尸體和產品將被預防性扣押,直到實驗室得出檢測結果,屠宰后動物的內臟和殘留物必須在屠宰后立即通過焚燒或垃圾填埋場處置的方式與指定的危險材料一起銷毀;
(4)官方主管部門在收到實驗室檢測結果后對預防性扣押的產品按要求處置,如果檢出典型或非典型瘋牛病,須作銷毀處理,殘留物也不得進入動物食物鏈;
(5)屠宰企業也可在出具檢測結果前經官方主管部門授權,銷毀屠體和產品,殘留物也不得進入動物食物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