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芬蘭食品局提醒食品企業需要在食品上標注注冊號以符合中國食品進口新規,產品包括豬肉、乳制品和漁業產品,以及根據中國和芬蘭達成的出口條件協議的燕麥片和燕麥粉等燕麥產品。芬蘭食品局還提醒食品企業如果相關企業沒有在2022年1月1日前采取相應措施,很可能面臨無法清關乃至退回的風險。 |
2021年11月15日,芬蘭食品局提醒食品企業需要在食品上標注注冊號以符合中國食品進口新規,產品包括豬肉、乳制品和漁業產品,以及根據中國和芬蘭達成的出口條件協議的燕麥片和燕麥粉等燕麥產品。芬蘭食品局還提醒食品企業如果相關企業沒有在2022年1月1日前采取相應措施,很可能面臨無法清關乃至退回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