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FSSAI)發布STD/SP-15/G/2021號文件,修訂食品安全和標準關于混合油的標簽聲明法規。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1)如果混合物含有70%的A油和30%的B油(但不少于20%),則可以做出僅針對A油的指定的營養功能聲明;
(2)如果混合物中57%的A油和49%的B油,則可以做出僅針對油A指定的營養功能聲稱;
(3)如果混合油含有70%的A油、25%的B油和5%的C油(亞麻籽油或辣椒籽油),則可以對標識A油的營養功能聲明,并且還包括關于omega-3到omeg-6含量比例;
(4)如果多源食用油混和的成分油各50%,只有兩種油共同擁有的營養功能聲明才可以標識;
(5)如果多源食用油混和的成分油具有相互沖突的營養功能聲明,則不能做出此類聲明。
該修訂自發布之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