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昌縣市場監管局加大校園周邊食品銷售檢查力度,貫徹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
執法人員結合“春雷行動2022”保護未成年人子行動為契機,以校園周邊食雜店、商超、煙酒店等經營主體為重點,逐戶排查,并向食品經營業戶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督促學校、幼兒園周邊食品銷售者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類商品。檢查中,執法人員在飲品類銷售柜、收銀臺等醒目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標志。其中,云臺市場監管所對邱家鎮文星街邱某、夏某兩家副食品門市內經營銷售酒類的區域顯著位置未張貼“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標志,要求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