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市龍馬潭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龍馬潭區某酒廠無證生產。該局隨即開展調查。
經現場核查,該酒廠正在從事白酒生產活動,且當事人不能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該酒廠上述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之規定,執法人員隨即對該酒廠進行現場查封并立案調查。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為促進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瀘州市將“瀘酒質量提升工程”納入“春雷行動2022”執法行動,以白酒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為重點對象,嚴厲打擊無證生產經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摻假摻雜等白酒質量違法行為。
信息來源:龍馬潭區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