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管,提升白酒產品質量水平。近日,銀川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白酒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酒類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大力保障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摸清監管底數,完善監管檔案。開展全方位摸排白酒生產小作坊底數,準確掌握取得“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的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實際數量、生產經營現狀等基本情況,全面建立白酒小作坊監管檔案,達到排查無盲區,監管無盲點,建檔率100%。切實提升監管的有效性,確保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重點排查治理,嚴打違法行為。重點治理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或登記證過期;小作坊生產經營者已終止生產經營,但未按規定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生產場所或負責人變更未及時變更“食品生產經營登記證”;超范圍生產經營;擅自改變白酒釀造工藝條件,造成生產工藝與現場核查的登記條件存在較大偏差等行為,堅決取締一批無證非法生產白酒的“黑作坊”。
嚴格監督檢查,規范生產過程。一查生產工藝。依據白酒生產加工技術要求,采用傳統固態法釀造白酒,不得違規使用以固態法白酒、固液法白酒及液態法白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劑調配而成的白酒冒充純糧固態法白酒,督促白酒小作坊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二查管控措施。加強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現場監督檢查,確保環境衛生、原輔料采購儲存、索證索票、生產條件、生產過程、出廠檢驗、標簽標識、銷售記錄等全程符合規范要求。三查設備設施。白酒小作坊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包裝材料、容器等相關產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管道、容器、包裝材料等直接接觸白酒,不得使用無標簽的塑料周轉桶用于盛裝白酒。四查標簽標識。小作坊生產的白酒應當有簡易包裝并附有食品標簽,標簽應標明下列事項:食品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配料表,貯存條件,小作坊名稱、條碼、生產屬地及聯系方式,登記證編號和“小作坊食品”字樣等內容;不得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 等字樣。
嚴格執行標準,規范出廠檢驗。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要嚴格執行安全標準,嚴格落實出廠檢驗制度,對每批白酒進行酒精度、總酸、總酯等理化指標的檢測,對甲醇、雜醇油、重金屬離子等衛生指標進行檢測。同時,市場監管部門結合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一旦發現有甲醇、塑化劑等重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召回產品,徹查原因,依法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