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部分食品案例如下: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曹某經營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通過微信購進含西布曲明成分的“中醫草本加強版溶脂劑二代”及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執行標準等標簽標識信息的“中醫本草純植物配方茶”,在其微信朋友圈對上述產品進行具有減肥功效的宣傳并銷售。該案被市市場監管局查獲后移送公安機關,經公安機關偵查不構成刑事犯罪,再移送市市場監管局處理。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沒收違法經營產品;處罰款6.2714萬元。
蒼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蒼溪縣姚某某涉嫌使用回收油生產加工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為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提升口感,與廚師李某數次將回收餐廚廢棄油脂熬制成火鍋底料,銷售給消費者食用。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將當事人姚某某、廚師李某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昭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某某副食店經營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銷售的某品牌手柄芒果汁,部分瓶中有懸浮異物和刺鼻異味,導致消費者飲用后出現惡心、反胃、嘔吐等現象。經檢驗:感官項目和霉菌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判定該批次芒果汁不合格。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沒收扣押的手柄芒果汁6件;沒收違法所得1672元;處罰款5萬元。
青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某專賣店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虛假宣傳案
基本案情:當事人在銷售某嬰兒配方乳粉時,在店內張貼含有提高抵抗力、抑制病菌生長等文字內容的宣傳單。并在銷售時明示其銷售的配方乳粉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無法驗證的功能性表述,且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處罰款1萬元。 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經開區分局查處的安某某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基本案情:當事人購進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36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400袋。銷售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8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150袋。經該品牌公司鑒定,當事人待售的上述商品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沒收侵權的凈含量為13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2800袋、凈含量為15g的某品牌高活性干酵母250袋;處罰款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