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來,珠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持續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查處食品安全案件690宗。 為震懾違法行為,促使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局將會陸續曝光10宗經典案例。 案例五:珠海市某餐飲配送有限公司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經營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案 2020年8月12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委托省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對珠海某三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食品(芽菜等)進行抽樣檢驗,8月31日出具檢驗報告,認定芽菜抽檢不合格,添加了非食用物質(4-氯苯氧乙酸鈉)。 經初步調查,不合格芽菜是從珠海市某餐飲配送有限公司購進的。2020年9月10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對珠海市香洲某餐飲配送有限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該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從一位名字叫楊北某處購進了芽菜,當日以每斤2.5元的價格銷售了15斤給珠海某三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香洲某餐飲配送有限公司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無法提供購進單據等相關資料。 2021年4月22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對該公司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37.5元;責令該公司改正經營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食品的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