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珠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持續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查處食品安全案件690宗。 為震懾違法行為,促使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局將會陸續曝光10宗經典案例。 案例二:珠海某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食品制售及集體用餐配送經營活動案 珠海某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食品制售及集體用餐配送經營活動,于2021年7月29日因配送的用餐食品含有副溶血性弧菌引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共引發65人發?。ㄆ渲?6例臨床病例、19例疑似病例)。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7月30日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實,該公司存在多種違法行為,一是采購食品時未按規定履行進貨查驗制度;二是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是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于2017年11月9日至2021年7月30日,為五家珠海公司提供集體用餐配送經營活動,違法數額大;四是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引起食源性疾病事件。 2021年9月2日、9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公司作出了行政處罰,沒收該公司未按照許可范圍從事食品經營行為獲得的違法所得521,304.39元,并處938,300元罰款;對該公司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行為處以90,000元罰款(上述罰沒款總計1549,604.39元)。2021年9月9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刑某未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行為處以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9倍罰款,即罰款364,608元。12月15日,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吊銷該公司《食品經營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