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珠海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持續強化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共立案查處食品安全案件690宗。 為震懾違法行為,促使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市市場監管局將會陸續曝光10宗經典案例。 案例三:珠海市某爾康飲水設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飲用水案 2020年9月14日,省市場監管局委托省食品檢驗所依法對珠海市某爾康飲水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益某飲用純凈水”(規格型號:17.3L/桶;生產日期:2020年09月13日)進行監督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0年10月21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將上述檢驗報告送達該公司,并立案調查。 經調查,該公司生產該批次飲用純凈水共181桶(其中企業成品檢5桶、留樣1桶),已銷售175桶;經檢驗,該批次飲用純凈水為銅假綠單胞菌項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包裝飲用水》要求,已構成了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2021年1月12日,香洲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沒收該公司違法所得人民幣179.8元、并處罰款人民幣90,000元。 相關報道:珠海十大典型食品安全案例之一:銷售“假洋酒”,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罰款22萬! 珠海十大典型食品安全案例二:用餐配送,引發65人食源性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