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食安辦關于清明期間食品安全的消費提示
清明節將至,市民外出祭掃、春游踏青等戶外活動和集體聚餐活動增多。由于4月的氣候溫濕多變,各類病原微生物生長繁殖加快, 容易引發食物中毒;野生蘑菇、野菜等生長迅速,易發生誤采誤食導致中毒。因此,韶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醒廣大市民群眾:疫情尚未過去,防控不可放松,務必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識,確保飲食消費安全。
在購買預包裝食品時,應注意查看食品包裝上的名稱、規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加工單位及聯系方式等標簽標識信息是否齊全、清晰,如發現漏氣、異味、外觀不完整、污穢不潔、混有異物等情況,不宜購買。在選購散裝節令食品時,應選擇加貼標簽、且標注有生產者產品信息和經營者信息的散裝食品。對綁贈、促銷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也要進行認真查驗。
外出就餐,要選擇《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齊全的餐飲服務單位,并盡量選擇食品安全量化分級B級以上餐飲服務單位,不要食用野生動物。就餐前應注意檢查食物感官是否異常、是否新鮮、是否燒熟煮透,使用公勺公筷,杜絕餐飲浪費。
自行加工制作食品時,不要使用野生蘑菇、野菜、河豚魚等野生動植物原料及來源不明、安全無保障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死因不明的畜禽水產品。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應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金豬、燒鵝、艾糍等是清明節期間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但隨著氣溫升高,上述食品經過長時間放置、日曬等,極易引起變質。市民群眾應注意食品存放的溫度和條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需謹慎,食用前必須重新加工燒熟煮透,并盡快食用。
外出購物和就餐,要索取和保留好相關票據,以備追溯調查。消費就餐后若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等癥狀,應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就診,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樣品及消費票據、就診記錄等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12315投訴舉報電話 ,以便及時調查處理。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時報告市場監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韶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