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印尼食品藥品管理局今日發布加工食品標簽和廣告的聲稱監管規定,規定2022年1月14日生效。 條例規定了標簽的聲稱類型可以包含:營養聲稱、健康聲稱、等滲聲稱、素食聲稱、與微生物相關的聲稱。 條例對營養成分含量聲稱、營養成分含量比對聲稱、無添加糖/鹽聲稱、乳糖聲稱、麩質聲稱、營養素功能聲稱、血糖(glycemic)聲稱、素食聲稱和等滲聲稱進行了詳細的規范。 法規規定以外的聲稱類型,需要向食品標準廳提交評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