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4日,英國環境、食品和農村事務部更新發布魚類進口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進口到英國的魚類需從漁船注冊或許可所在國家(地區)的主管當局獲得捕撈證書,捕撈證書的格式因出口國而不同,但需有船只詳情、品種、商品代碼、重量信息,如果魚已在漁船注冊或許可以外的國家(地區)進行加工或貯存,還需由該國家(地區)的主管當局提供加工聲明、貯存證明文件,英國港口衛生局或北愛爾蘭漁業局負責檢查進口貨物,漁業管理部門負責檢查捕撈證書;
(2)非歐盟國家進口到英國的魚類必須進入英國邊境管制站,同時在以下時間向相關港口衛生局提交捕撈證書、加工聲明和貯存證明文件:海運進口前72小時,鐵路和航空進口前4小時,陸路進口前2小時;
(3)從非歐盟國家進口到英國的魚和貝類還必須在“進口產品、動物、食品和飼料系統(IPAFFS)”進行預通知和申報,同時隨附原產國簽發的健康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