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芬蘭食品管理局發布新的包裝水監測指南。主要內容包括:
(1)法規要求;
(2)一般包裝水術語及定義;
(3)家庭用水。運行條件、水質要求、水處理、標簽、定期監控;
(4)礦泉水。包裝前、后加工儲存等要求、水處理、標簽、定期監控;
(5)天然礦泉水。水質要求、水處理、標簽、定期監控;
(6)包裝要求。標簽符合歐盟食品信息法規1169/2011要求的一般標簽、水取自何處的說明、包裝前是否經過處理等說明;
(7)自我監控要求。禁止用消毒液處理飲用水,相關微生物和化學指標。
該指南自發布之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