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墨西哥農業和農村發展部發布51920號公告,制訂《動物源食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監測方案》和《國家蔬菜農藥殘留監測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1)制定該方案的目的:監測進、出口植物物食品、動源性食品有毒有害殘留物、污染物等;
(2)監測方案的實施、抽采樣程序及方法、有毒殘留、污染物、農藥殘留定量的分析方法、監測結果的應用;規定了每種產品或項目檢測的官方實驗室;
(3)制訂了具體的國家動物源性食品及水產養殖和漁業資源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監測計劃和國家蔬菜農藥殘留監測計劃;
(4)相關術語及定義;
(5)規定了進、出口食品的殘留物和污染物和農藥殘留的最大限量及判斷標準;
(6)違規處罰措施。該公告自發布之日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