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4日,印度食品安全局發布CG-DL-E-23092021-229888、229884、229909等公告,擬修訂嬰兒營養食品、禁止和限制銷售食品、非特定食品和食品成分的批準等多個食品安全標準。其中,
(1)嬰兒營養食品標準的修訂自在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生效,主要修訂內容為:在第7條第(2)款之后,應插入以下內容“未使用任何植物油、亞油酸酯、維生素E、淀粉、特定食品添加劑和可選成分而生產的粉狀嬰兒配方食品,該產品可命名為嬰兒乳制品”;在第10條第(2)款之后,用“酸度調節劑”代替“pH調節劑”。
(2)禁止和限制銷售食品標準的第2.3.14條第(11)條中凡出現“多源食用植物油”一詞,均應替換為:“多源食用油”。
(3)非特定食品和食品成分的批準條例主要修訂內容包括:重新制定“授予事先批準程序”的第(4)條內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