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2021/1374號法規,修訂(EC)853/2004號指令《動物源性食品的具體衛生要求》。修訂的主要內容為:
(1)在緊急屠宰有蹄類動物的情況下,官方獸醫可以在屠宰場外進行宰前檢查;
(2)批準屠宰某些擁有原產地的家養有蹄類動物,以避免在收集和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3)在原產地舉行屠宰的家養牛和豬動物應附有官方證書,證明屠宰衛生要求已得到遵守,(EU)2020/2235中規定了此類官方證書;(4)用于冷凍的肉類在屠宰或切割后必須立即冷凍,不得無故拖延;
(5)魚類產品的肝臟和魚卵儲存和冷藏要求、新鮮水產品儲存要求等。
該法規自歐盟官方公報發布20日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