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阿根廷衛生部通過官方公報發布第24/2021號聯合決議,修訂食品法典中關于罐頭蔬菜的食品法規,即日起生效。主要修訂內容為:
(1)青豆或罐裝青豆被理解為用新鮮、未成熟(綠色)種子制成的、完整的、健康的產品并清潔不同栽培品種的PisumsativumL.(不包括大果亞種),裝入適當的液體培養基中;
(2)罐裝干豌豆被理解為用預先浸泡過的不同品種培養物的干種子制備的產品PisumsativumL.(不包括大果亞種),用合適的包裝介質包裝;
(3)罐裝浸泡干扁豆被理解為是用預先浸泡過的LensculinarisMedik種不同品種的干種子制備的產品;
(4)罐裝甜玉米或玉米粒,全谷物類型,被理解為用甜品種的全谷物制成的產品玉米,白色、黃色或金色,裝在適當的液體培養基中;(5)蘆筍罐頭被理解為用蘆筍莖的可食用部分制成的產品,健康、干凈、去皮不含外來物質和蘆筍絲,用適當的液體培養基包裝;
(6)菠菜罐頭的名稱是指用完整、健康的葉子制成的產品,經過挑選、清洗,從SpinaceaoleraceaL.中漂白,用適當的液體培養基包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