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0日,澳大利亞農業水利資源部更新動物肉松進口條件,適用于供人類消費的肉松產品(肉含量大于5%),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更新條件主要規定了產品需滿足生物安全要求,具體如下:
(1)產品進口到澳大利亞之前,需要獲得農業水利資源部頒發的有效進口許可證;
(2)如果沒有有效進口許可證抵達澳大利亞,產品將被退運或銷毀;
(3)產品必須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需在健康證明上標識肉的來源物種、產品不含任何源自牛成分(乳制品成分、明膠和/或源自生皮的膠原蛋白除外)或所有牛成分均來自經澳新食品標準局評估的國家/地區出生飼養和屠宰的動物并通過牛腦海綿狀病第1類或第2類評估的聲明、產品不含任何源自綿羊或山羊成分(乳制品成分除外)或綿羊或山羊成分(乳制品成分除外)不含有源自羊瘙癢癥疫區的國家/地區月齡12個月以上動物內臟的聲明、已經過獸醫檢查并沒有發現傳染性疾病、已經過熱處理(核心溫度超過100°C不少于30分鐘)、熱處理日期、熱處理的企業的標識/獸醫控制編號、產品批次代碼/編號、動物風味成分不含可辨別的肉塊、出口前沒有受到污染等;
(4)產品或任何衍生品不得分發、出售或用于動物消費等;
(5)需提供的文件材料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