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雅得報》7月7日報道。沙特環境、水和農業部近日宣布,沙將于伊歷1443年1月1日(公歷2021年8月10日)起,實施水果和蔬菜進口管控新規。新規將根據沙本地市場需求確定果蔬進口許可證的類型及數量,優化服務和運輸流程,嚴格進口許可發放要求,旨在支持沙本地可持續生產、保障產品質量、保護植物資源、促進新鮮果蔬流通、確保食物安全。
該部表示,新規參考了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 (CPM)的國際標準,結合了海合會農業檢疫制度和沙特實際執行措施。CPM國際標準允許各國對其進口商品設定要求。海合會相關規定顯示,“除持有進口許可證和出口國主管部門頒發的植物檢疫證書外,不得入境。”沙特相關規定要求,“希望進口受植物檢疫法約束的植物、植物產品或材料的實體,需獲得進口許可證才能向主管部門提交進口申請。”
該部強調,新規要求果蔬運輸必須符合海合會國家農業檢疫規定和沙特環境、水和農業部的技術法規。一旦進口許可證過期,進口貨物將不予放行,該部有權根據每份許可證核對進口數量,并在進口國出現流行病時要求停止裝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