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高坪區市場監管局就某商家將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違法行為開出了首張罰單。
該局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某孕嬰店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店保健食品未設專柜,未設警示標語,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給予警告。一周后,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復查,發現當事人仍未對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行為進行整改。為落實食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該局立即啟動立案與查處程序,經過立案調查,對當事人作出了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
該案是全市市場監管部門依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開出的首張罰單,對于提升我市特殊食品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規范特殊食品市場銷售行為、營造守法經營的市場氛圍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