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山景區市場監管局申請黃山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湯口農貿市場某水產經營戶銷售不合格水產品案,同時對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行為給予加重處罰,得到黃山區人民法院支持。
2020年8月28日,根據年度食品安全抽檢計劃安排,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對湯口農貿市場某水產攤例行抽檢,檢測結果顯示,該店銷售的鯽魚“恩諾沙星殘留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當執法人員上門送達檢測報告時,當事人胡某拒絕簽收并在后期的案件調查過程中,拒不配合調查。最終,本著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綜合考慮疫情、個體攤販經營規模和社會危害性大小,依法決定給予其“罰款5000元,沒收違法所得35元”的行政處罰。在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后,當事人在法定時限內既未申請行政復議,也未提起行政訴訟,但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執法的嚴肅性,2021年8月30日,景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到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行為,決定加處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共計罰沒10035元),并申請黃山區人民法院強制執行。9月14日,黃山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并裁定:該案事實清楚,程序合法,準予執行。2021年12月17日,黃山區人民法院將當事人共計10035元的罰沒款執行到位。
近年來,黃山風景區市場監管局強化執法力度,加大違法案件的懲處,特別是對食品藥品違法案件實施“零容忍”態度。該案的成功執行既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的鮮活案例,也是彰顯市場監管執法權威的有效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