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新的《進境牛羊指定隔離檢疫場建設規范》SN/T4233-2021已經于11月份發布,并將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實施。
該文件由海關總署提出并歸口,這次是該項行業標準的第二次修訂。小編對比了兩個版本的標準,了解到新的標準主要在以下方面進行了調整:
調整內容: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對隔離檢疫場的選址條件做出了修訂
完善了隔離檢疫場的相關配套設施
增加了“視頻監控設備”3.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重要講話精神,學習宣傳憲法。
增加了“隔離檢疫場人員體檢、防疫和個人防護知識培訓的制度”
其中最值得業內人士關注的是:標準將原來選址要求“指定隔離場周圍3km范圍內無動物飼養場、屠宰廠、原毛原皮加工廠、獸醫院、動物隔離場、畜牧獸醫研究所、人工授精站、胚胎移植站、醫院、動物無害化處理廠、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調整為“指定隔離檢疫場周圍3km范圍內無涉及偶蹄動物的場所…若制定隔離檢疫場周圍2-3km之間有上述場所,且與上述場所之間存在有效的天然或人工屏障時,可組織開展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確認選址是否符合動物防疫和生物安全要求。指定隔離檢疫場3km范圍內可以存在經評估具備離島隔離條件的進口屠宰動物專用場所。”
這一調整將對進口種畜企業選擇隔離場所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是海關總署提高營商環境的又一有力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