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緊緊圍繞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切實解決市場監管領域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全市開展涉及民生領域的“鐵拳”、“鐵腕呵護人民群眾舌尖安全”專項行動。三季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出動執法人員4000余人次,查處辦結了一批典型案例,現予以公布。
01 陳倉區某食品商行銷售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1年4月27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對陳倉區李家崖某食品商行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的預包裝食品(蓮子)無標簽,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沒收當事人經營的無標簽預包裝食品(蓮子)30袋,罰款8000元的行政處罰。
02 太白縣某川菜店經營使用無標簽食用油案
2021年4月25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對太白縣某川菜店進行節前食品安全大檢查時,發現其經營使用的7桶食用油未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臺賬記錄、未索取購進票據及合格證明,且該7桶食用油的承裝容器均為柴油車尾氣處理液塑料桶,其承裝容器(塑料桶)上均無食用油的任何標簽說明。執法人員當場對上述剩余6桶120Kg的食用油實施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03 鳳縣李某未辦理變更登記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案
2021年4月29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在鳳縣某日用百貨便利店檢查時發現該店未經變更登記擅自從事銷售“醫用外科口罩”及登記的名稱與使用名稱不符,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未辦理變更登記的行為,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04 渭濱區某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乙基麥芽酚的火鍋專用香油案
2021年5月19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對位于渭濱區的陜西某餐飲娛樂有限責任公司后廚內在用的生產日期為20210504、規格為10kg/桶、生產企業為岐山縣某香油廠的火鍋專用香油進行了抽樣,經檢驗,乙基麥芽酚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該公司沒收違法所得1900元,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生產企業岐山縣某香油廠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
05 陳倉區某購物中心銷售過期沙拉醬案
2021年5月19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陳倉區坪頭鎮某購物中心銷售區貨架上銷售的3瓶“象國藍莓沙拉醬”均已過期,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該購物中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06 岐山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岐山秦嫂子一級醋案
2021年5月25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接消費者舉報岐山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食醋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經執法人員檢查,發現其規格為820ml/桶,生產日期為“20200107”的一級醋標簽上標注“一級”等級標識與《食品安全法》要求不符,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依法對召回的51桶醋予以扣押,經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沒收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一級醋51瓶,沒收違法所得210元,罰款5200元的行政處罰。
07 渭濱區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油豆皮案
2021年5月27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對渭濱區陜西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油豆皮進行抽樣,經檢驗該批油豆皮被檢項目中蛋白質項目不符合Q/XXT 0001S-2020《非發酵豆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執法人員立案調查后,依法沒收未銷售的13袋油豆皮,沒收違法所得22.4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08 鳳翔區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抽檢不合格的綠豆糕案
2021年5月31日,市食藥檢測中心對鳳翔區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綠豆糕進行了抽樣檢驗,其大腸菌群項目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1年6月22日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市場監管執法人員現場向當事人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1400元,罰款 10000元的行政處罰。
09 千陽縣某食品廠未按照國家標準和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案
2021年6月3日,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對千陽縣某食品廠加工制作的綠豆糕進行抽樣抽檢。經檢測,該食品廠制作的綠豆糕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2600元的行政處罰。
10 眉縣某購物廣場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小青菜案
2021年7月7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開展2021年度食品定期抽檢中,對位于眉縣橫渠鎮青化新鎮的某購物廣場銷售的小青菜進行了抽樣,經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立案調查后依法給予沒收當事人違法所得19.8元,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