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月二十五日公布,中心在一個新鮮豬肉樣本檢出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恒常食物監測計劃,從香港仔街市一檔戶抽取該新鮮豬肉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一百四十三的二氧化硫。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有關違規事項?!?/p>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可用于干菜、干果、醃菜和鹽醃的魚制品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不得用于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在食用后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征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因為偏食可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采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