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河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提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水平和效能,科學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管控,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印發《河南省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規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工作。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堅持依法行政、科學監管、全面覆蓋、量化評級、動態監管、公開透明、鼓勵進步的原則,對已獲得許可或登記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風險分級評定。風險等級按照靜態風險分值和動態風險分值之和綜合確定。其中,靜態風險主要考慮餐飲服務業態和規模、供餐群體、制作食品的類別分檔和數量等要素,動態風險主要根據日常監督抽檢、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產品召回等監督管理記錄確定。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劃分為A級(低)風險、B級(一般)風險、C級(中等)風險和D級(高)風險四個等級。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風險越低,說明該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狀況越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較高風險經營者的監管力度要強于較低風險經營者的監管。例如,對低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即可,而對高風險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則需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4次。
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旨在通過統計分析食品安全綜合風險信息,確定監管的重點區域、重點業態、重點企業,從而合理調整當地監管力量分配,科學高效實施監管,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原則上風險分級評定每年進行一次,但隨著餐飲服務提供者動態、靜態風險的變化,其風險等級也可隨之進行調整,從而倒逼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覺守法、誠信經營,主動加強自身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