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蝦閃閃 放光彩
龍蝦燦燦 暖胸懷
又到了一年一度
暢吃龍蝦狂歡季
啤酒龍蝦一樣也沒少
可怎么總覺得自己好像沒吃飽
你的胃口沒辣么大
只是可能碰上“鬼秤”了!
鬼秤是指經過非法改裝的電子秤。這類電子秤可以根據需要顯示虛假物重,通過密碼操作又能恢復正常,因而被稱之為“鬼秤”。 案情簡介
近期,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四團所開展餐飲單位電子計價秤專項執法檢查。在一家銷售小龍蝦的餐飲店里,執法人員現場用500克標準砝碼稱重測量,電子秤上竟顯示580克,(如果按照48元/500g計算,消費者每買500g(1斤=500g)的龍蝦,店方就要多收顧客7.68元。)商家在執法人員稱重期間多次試圖重啟電子秤,逃避檢查。經執法人員初步判定,該電子秤涉嫌具有作弊功能,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店主停止使用“問題秤”,并將電子秤送檢測機構檢定。
現場檢查,在已去皮狀態下,500g砝碼在該電子秤上顯示580g。
經檢定,該電子計價秤使用5kg標準砝碼檢測時,按“M1”,顯示5500g,按“M2”顯示6000g,具有欺騙性使用的特性。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事業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的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實行強制檢定。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此可見,餐飲酒店、水果店、農貿市場等單位使用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計價秤需要強制檢定,按規定應每年檢定一次,檢定合格的方可使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七條“制造、銷售、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計量器具的,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并對個人或者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該餐飲店使用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電子計價秤的行為,奉賢區市場監管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責令其立即改正,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友情提示
1.消費者在購買小龍蝦消費時,可查看店家所使用的電子秤是否經過檢定合格,經檢定合格的秤應貼有強制檢定合格標志或強檢二維碼。
2.消費者可提前記錄好自己手機重量。手機的重量是固定的,只要把手機往秤盤上一放,如果超出了手機本身重量,說明電子秤可能存在問題,大家就要多個心眼。
3.消費者如發現商戶使用的電子秤有短斤缺兩的情況,可及時撥打12345或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