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 首頁 > 食品新聞 > 國內

閬中市首例涉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6-10 16:18:10 來源:互聯網

 

  庭審現場

 

  四川新聞網南充6月10日訊  “地溝油”的出現一直威脅著人們的生命健康,早些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就聯合發文《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6月10日,記者從閬中市人民法院獲悉,該院于近日審理了該市首例涉食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并當庭作出了宣判。

 

  6月6日,閬中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閬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為節約火鍋店運營成本,制作所謂“老油”并將其摻入火鍋底料中,銷售給顧客食用,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時三名被告人的行為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一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三被告人支付公益賠償金,并在省級以上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閬中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余某、繆某某、樊某三人共同出資成立閬中某火鍋串串店,在經營期間,三被告人將顧客食用過的火鍋廢油熬制后再次銷售。2019年1月2日,閬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該店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于2019年1月7日將該案移送閬中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同時查明,經營期間,該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收入金額為6453元。另查明,閬中市人民檢察院于2019年4月15日在《檢察日報》公告后,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未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閬中市人民檢察院遂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本案中,被告人余某、繆某某、樊某共同商議,回收顧客食用過的廢棄油脂熬制成所謂的“老油”,實為地溝油,并將“地溝油”銷售給顧客食用,侵犯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和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當依法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閬中市人民檢察院指控事實和罪名成立。同時,三被告人的行為,危害了食品安全,損害了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對危害食品安全、損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并賠禮道歉。

 

  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余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3000元。被告人繆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3000元。被告人樊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13000元。

 

  被告閬中某火鍋串串店、余某、繆某某、樊某支付懲罰性賠償金64530元,并相互承擔連帶責任,此款上繳國庫。三被告人在省級媒體上對閬中某串串店的消費者公開賠禮道歉,并承擔相關費用。

 

  據了解,閬中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段輝擔任了此次案件的審判長,閬中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興家擔任公訴人,南充中院及南充各基層法院派員觀摩了此次庭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閬中市市監局相關負責人,被告人親屬和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法院同時并對該案庭審情況進行全程直播。(閬中市人民法院供圖)


  延伸閱讀:


  什么是公益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嚴懲“地溝油”犯罪活動的通知〉》

 

  “地溝油”犯罪,是指用餐廚垃圾、廢棄油脂、各類肉及肉制品加工廢棄物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加工的油脂而作為食用油銷售的行為。對于利用“地溝油”生產“食用油”的,和明知是利用“地溝油”生產的“食用油”而予以銷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推薦圖文
喜力Heineken拉罐啤酒500ml*24罐/箱 分享裝 RIO銳澳雞尾酒套裝洋酒女士網紅預調酒3度微醺330ml*10罐
灣仔碼頭 三全
推薦茶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