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5日,記者從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該局出臺《陜西省食品小作坊風險與信用分級管理工作規范(試行)》(以下簡稱《工作規范》),明確要求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陜西食品小作坊風險與信用分級管理工作。分級管理工作依托陜西省食品安全監管綜合業務系統開展,由各級監管部門分級負責,實行動態管理。
《工作規范》要求,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食品小作坊風險與信用分級監管信息系統和食品安全預警系統,對風險或信用等級評為C級和D級的食品小作坊進行預警公示。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食品小作坊風險分級與信用等級管理工作。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按照風險與信用等級制訂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食品小作坊日常監管工作,錄入組織實施的日常監管信息、監督抽檢信息和其他涉及調整風險與信用等級的信息,健全食品小作坊監管信息檔案。
《工作規范》明確,食品小作坊風險等級分為A、B、C、D四級,由靜態風險分值加動態風險分值確定,其靜態風險分值按生產品種參考食品生產有關規定確定,動態風險分值根據日常監督檢查結果確定,等級越高,風險越高;食品小作坊信用等級也分為A、B、C、D四級,由基礎分值加信用信息形成的分值確定,等級越高,信用越低。取得生產許可的食品小作坊基礎分值為90分,根據受行政處罰或獎勵等事項確定信用信息分值。
《工作規范》規定,對食品小作坊存在監督抽檢2次不合格、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或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等問題的,其風險或信用等級調高一級或直接確定為D級。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通過網絡系統、公告等適當方式,公示食品小作坊風險與信用等級,方便群眾查詢、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