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1月28日)從東城城管獲悉,日前,東城南池子大街一家餐館涉嫌向雨水口傾倒餐廚垃圾被查。城管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對餐廚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等行為,會根據相關法規責令整改并視情節程度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昨天,東城城管隊員在巡查中發現,南池子大街有幾家餐館門前的雨水口與其他雨水口外觀明顯不同。“其他多處的雨水口干凈,雨水篦子顯示出原始的鑄鐵顏色,而這處雨水篦子上面則被一層黃色油垢覆蓋,周邊地面也有油膩跡象。”執法人員介紹,俯身向雨水口內可以看到,在鐵篦子下,積存著一些樹葉和雜物,而雜物上混雜著不少食物殘渣,甚至有老鼠在啃食。
執法隊員隨即向周邊商戶和清潔工詢問,有人指認,雨水口的油膩是附近餐館每天清晨五、六點向外運輸餐廚垃圾時造成的。據目擊者稱,餐廳將餐廚垃圾傾倒在雨水口處,待液體流入雨水口后,再將餐廚垃圾放入運輸車里拉走,推測原因是餐廚專用桶內的液體不好運輸。而在城管隊員對相關餐館調查過程中,對方否認了曾在雨水口傾倒餐廚湯水的情況。
城管執法人員介紹,對餐廚垃圾排入雨水、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廁所或與其他垃圾混倒等行為,會根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四款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其中對單位隨意傾倒或者運輸車輛泄漏、遺撒餐廚垃圾的,責令清除,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隨后城管隊員對周邊幾家餐館開展檢查,發現有餐館依然存在餐廚垃圾未分類收集、未與專業餐廚垃圾清運單位簽訂運輸協議等問題。東城城管依法向以上幾家存在問題的餐館發放談話通知書,對以上問題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