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有關處室: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規〔2021〕7號)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落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國市監注發〔2021〕36號)要求,全面扎實推進本市市場監管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各項工作,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中央歷次全會精神,以城市數字化轉型為引領,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統籌實施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推動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內容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同時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
三、具體舉措
涉及中央層面設定的市場監管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含藥監事項,下同)為廣告發布登記等11項,改革舉措為:直接取消審批1項,審批改為備案1項,實行告知承諾6項,優化審批服務3項(具體見附件1)。結合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和本市實際,市市場監管局對該類事項的改革內容、法律依據、許可條件、材料要求、程序環節、監管措施等逐項細化了實施方案(具體見附件2—9)。
涉及地方層面設定的市場監管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為酒類商品經營(批發、零售)許可、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準許生產證核發等2項,改革舉措為:實行告知承諾1項,優化審批服務1項。市市場監管局對上述2個事項制定了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具體見附件10—11)。
涉及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的事項為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審批、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等2項,改革舉措為直接取消審批1項、實行告知承諾1項。市市場監管局對上述事項制定了具體改革舉措和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其中,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的具體改革舉措已另行發文,具體見《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全面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改革的通知》(滬市監產質〔2021〕505號)。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審批的具體改革舉措已另行發文,具體見《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證照分離”改革任務的通知》(滬市監計量〔2021〕490號)。
四、工作要求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大刺激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各單位(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做好建章立制、政策解讀、人員培訓、系統改造等工作,確保高質量實施改革工作。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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