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認真組織實施食品監督抽檢。本次抽檢任務的承檢機構為韶關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本期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及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等18類食品共15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152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檢明細詳見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3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制品11批次、豆制品6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糕點17批次、罐頭1批次、酒類13批次、糧食加工品21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12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薯類及膨化食品3批次、水產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8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調味品9批次、飲料14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酒類1批次。不合格問題主要標簽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問題?,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問題 (一)標簽不符合標準要求問題 廣東東明股份有限公司廣客隆馬廣店銷售的百年鴻運白酒(濃香型),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二、不合格項目分析 標簽不符合標準要求:食品標簽是指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錯誤的、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的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此外,根據規定,食品標簽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食品標簽的一切內容,不得在流通環節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必須通俗易懂、準確、科學。食品標簽是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該產品標簽不符合項目為:1.未按要求標示各種原料、輔料和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等”;2.標簽上羅列了兩家生產者名稱,未明確標示該產品具體是哪一家企業生產的;3.未按要求標示酒精度。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包裝于容器中,以備交付給消費者的食品。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明細表(1批).xls 2. 2.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明細表(152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