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我省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結合“誰執法誰普法”工作要求,1月11日,在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的指導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佛山舉辦第二期廣東省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大講堂活動。 本次大講堂活動采用線下線上同步進行。在講堂上,省市場監管局新聞發言人發布了12個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指導性案例。執法人員從案件的基本事實、法律適用、處罰結果、警示意義等多方面,分別對廣州市錢大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價格違法案等12個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講解。案例類型涵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市場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不正當有獎銷售、侵犯商業秘密和網絡新型不正當競爭等六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省法院知識產權庭三級高級法官肖少楊、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凱、暨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仲春等專家學者對上述案件進行了點評,充分肯定案件在調查取證、定性處罰等方面的方式方法和顯著特點,展現了市場監管衛士的良好形象。 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充分肯定了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成果,充分肯定12個指導性案例的典型性和示范性,要求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堅定不移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發揮競爭政策的基礎性作用,全面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展現市場監管的執法權威,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營商環境,為全國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創造先進經驗。 省市場監管局分管局領導及相關處室負責同志,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和價監競爭科負責同志,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省房地產行業協會、省高新技術企業協會、省保健食品行業協會、省直銷行業協會、廣州市黃埔區知識產權保護企業協會以及部分企業代表參加了現場活動。南方+同步進行了直播。 附件: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指導性案例(第一批),食品領域如下: 廣州市錢大媽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價格違法案(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管局) 基本案情: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登記了“錢大媽精選商城”小程序,該小程序可以提供商品線上交易服務。小程序提供的商品交易依托錢大媽集團的供應鏈、線下渠道,共同完成商品交易過程。根據現場檢查,發現“錢大媽精選商城”平臺展示的商品價格信息、促銷信息、商品銷量信息存在多個違法行為。當事人在商城上架銷售的商品“廣墾花生油5L/桶”,展示價格信息為“¥89.9 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當事人對上架商品標注無依據的劃線價格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的規定;在促銷活動中未標明折價促銷期限,未注明折價基準的行為違反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通過后臺設置虛擬銷量的方式欺騙誤導消費者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執法機關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處罰款50萬元。 指導意義:本案查明的三個違法行為,是生鮮電商容易觸犯的三種違法行為類型。本案清晰地展示了市場監管部門對價格標注和價格促銷中有關價格欺詐和不規范促銷行為的認定,并通過查明后臺數據信息,揭開了當事人展示虛假銷量數據的真實情況。執法機關對違法經營者及時恰當地進行了行政處罰,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是對其他經營者的警示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