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定義務,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精心組織,設計制作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酒”警示牌和海報,并部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發放至酒類食品經營場所。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因地制宜擺放或張貼不同版式的警示牌或海報,優先確保校園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全覆蓋,有序推廣至商場超市、酒類專賣店、便利店、食雜店等含酒類食品銷售單位和相關餐飲服務場所,營造《未成年人保護法》普法、執法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督促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加強對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的監管巡查力度,督促食品經營者嚴格落實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設置警示標志等主體責任,構建加強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常態化機制,著力打造保障未成年人飲食安全的良好環境,切實織密織牢未成年人保護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