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認真組織實施食品監督抽檢。本次抽檢任務的承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級抽檢13類食品共201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合格199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檢明細詳見附件),合格率99%。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95批,糕點46批,肉制品15批,豆制品8批,調味品9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飲料4批,乳制品3批,蜂產品2批,蔬菜制品2批,速凍食品2批,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薯類和膨化食品1批。不合格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2批次。不合格問題主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F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樂昌市順風粉廠生產銷售的豬腸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仁化縣董塘鎮鴻權河粉廠生產銷售的腸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企業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風險。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不合格項目分析: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廣泛用作防腐劑,對霉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長期過量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產品,可能會引起肝、腎和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延長產品保質期,超范圍使用了該添加劑,或者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含有該添加劑。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明細表(2批).xlsx
附件2:市本級食品監督抽檢合格食品明細表(199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