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國際貿易的發展,這些年越來越多人購買進口商品,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于走私行為一直嚴厲打擊,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考驗全球的情況下,進口商品的合法來源就是守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底線!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受高額利潤的誘惑鋌而走險走私商品,企圖逃避監管。
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監管局接到舉報稱,位于龍華街道的一棟別墅內存放有大批無合法來源商品……
接到舉報后,龍華監管局迅速聯合龍華街道辦、公安部門雷霆出擊,連夜徹查該窩點。
該窩點為一棟四層建筑,每層約90平方,一層、二層為倉庫,三層為辦公場所,四層為食堂。在該場所的倉庫以及辦公場所中發現堆放大量無中文標簽的奶粉、保健食品、化妝品、日用品等,經三天連續清點,初步統計涉及近200個品種,約5萬多件商品,預估貨值近300萬元。
經查,上述商品來自于英國,當事人暫時無法提供相應的海關報關單及進貨單據,無法證明其合法來源,無法提供進銷貨臺賬及產品單價,銷售渠道主要是通過某寶網店銷售,或是為其他渠道的顧客代發貨。執法人員已針對該涉嫌銷售無合法來源商品的行為進行立案,后續將依法進行處置。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營造良好的市場秩序和消費環境,不要觸犯法律紅線!
《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在商品流通領域查獲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該商品及違法所得,可并處該商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
本條例所稱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商品,是指經營者在非設關地收購、販賣涉嫌走私進口商品,自被查處之日起七日內,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進口手續、發票、拍賣證明、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其他證明文件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條
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 第二十六條
進口或者銷售未經批準或者檢驗的進口化妝品的,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并且可以處違法所得3到5倍的罰款。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要從正規渠道購買商品,尤其是進口商品,要查看是否擁有報關單、檢疫證明乃至核酸檢測證明、凍品溯源碼等。合法進口來源憑證才能確保不讓商品成為“次品”、“毒品”。同時保留好相關購買憑證,維護好自己的消費權益!
如有相關無合法來源商品的違法線索,請撥打12315舉報投訴,執法蜀黍將會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