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安全網訊 2021年,加拿大衛生部發布了大量關于食品的政策法規。對此,中國食品安全網進行了盤點,整理出了十大主要的食品政策,以供網友分享。
一、加拿大批準一種果膠酶用于非標準化水果和蔬菜產品中
2021年1月5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57號文件,擬修訂允許使用的食品酶清單,批準來自黑曲霉的果膠酶(Pectinase)用于非標準化水果和蔬菜產品中。據了解,此次修訂自2021年1月5日起生效。
二、加拿大擬修訂乳及乳制品進口動物衛生要求
2021年2月4日,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FIA)發布G/SPS/N/CAN/1367號通報,修訂乳及乳制品(包括含乳食品及飲料)進口動物衛生要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1.取消原以食品中乳含量是否達到50%(以干基計)作為其是否應視為進口乳并滿足相應動物衛生要求的依據。新的進口規定中預包裝且可常溫貯存的乳及乳制品無需滿足原進口乳的相應動物衛生要求,即對其進口國家或地區無限制,且無需提供獸醫衛生證書,而非預包裝或非常溫貯存的乳及含乳制品則必須來襲獸醫衛生體系經CFIA認可的國家,且須提供符合CFIA要求的獸醫衛生證書;2.對于非預包裝或非常溫貯存的乳及乳制品,如來自非經CFIA認可的無口蹄疫的國家或地區,將其原通過降低pH進行病毒滅活的處理方式由“將pH值降到5以下,至少2小時”更改為“pH值降到6以下,至少1小時”。該通報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三、加拿大批準在葡萄酒中使用聚天冬氨酸鉀
2021年2月22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62號文件,修訂允許使用的添加劑清單,批準在葡萄酒中使用聚天冬氨酸鉀(Potassium Polyaspartate)。此次修訂自2021年2月22日起生效。
四、加拿大批準在非標準食品中使用鹽酸
2021年3月12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63號文件,修訂允許使用的PH調節劑、酸反應調節劑和水校正劑列表,批準在非標準食品中使用鹽酸(Hydrochloric Acid)。此次修訂自2021年3月12日起生效。
五、加拿大擬制定嬰幼兒大米制品中無機砷的最高含量
2021年4月9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P / ADP C-2021-1號文件,擬制定嬰幼兒大米制品中無機砷的最高含量。據了解,加拿大衛生部制定的嬰幼兒大米制品中無機砷的最高含量為0.1 ppm。本次意見征求日期截止至2021年6月22日。
六、加拿大擬修訂果汁和果肉飲料中總砷的最高含量
2021年4月9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P / ADP C-2021-2號文件,擬修訂果汁和果肉飲料中總砷的最高含量。據了解,加拿大衛生部修訂的果汁(葡萄汁除外)和果肉飲料(葡萄花蜜除外)中總砷的最高含量為0.01 ppm,修訂的葡萄汁和葡萄花蜜中總砷的最高含量為0.03 ppm。本次意見征求日期截止至2021年6月22日。
七、加拿大批準在鹽漬海蜇中使用硫酸鋁鉀
2021年5月20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67號文件,修訂允許使用的固化劑清單,批準將硫酸鋁鉀(Potassium Aluminum Sulphate)用于鹽漬海蜇中。據了解,硫酸鋁鉀已經被允許在非標準化食品、醬菜、調味品以及海膽籽中用作固化劑。此次修訂自2021年5月20日起生效。
八、加拿大批準一種甜菊糖苷用于多種食品中
2021年7月22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69號文件,修訂允許使用的甜味劑列表,批準在多種食品中使用來自解脂耶氏酵母VRM的甜菊糖苷(Steviol Glycosides)。此次修訂自2021年7月22日起生效。
九、加拿大修訂進口新鮮辣椒和西紅柿的一般進口要求
2021年8月5日,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FIA)發布G/SPS/N/CAN/927/Rev.1通報,修訂進口新鮮辣椒和西紅柿的一般進口要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1. 加拿大食品檢驗局正在修訂指令D-10-01《從世界各地進口新鮮辣椒和西紅柿的一般進口要求》。該指令的第三次修訂旨在提供要求的清晰度,并提高其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2. D-10-01第三版中包含的變更如下:對源自受感染國家的受管制產品的附加聲明進行了修訂;批準向加拿大出口管制品物品的國家名單已經更新;與D-10-01第三版相關的CFIA自動進口參考系統的變更將在本指令發布之日起實施。CFIA將提供30天的過渡期,在此期間,加拿大收到的植物檢疫證書將接受當前和修訂的附加聲明;關于采用和發布指令D-10-01的時間安排等其他細節將作為該違建的附錄內容。
十、加拿大批準三種來源的麥芽糖α-淀粉酶用于某些食品中
2021年10月25日,加拿大衛生部發布NOM/ADM-0175號文件,擬修訂允許使用的食品酶清單,批準來自地衣芽孢桿菌HyGe750n6、枯草芽孢桿菌RF13018和釀酒酵母M17906的麥芽糖α-淀粉酶(Maltogenic alpha-amylase)用于面包、面粉、全麥面粉和非標準化烘焙產品中。據了解,來自其他來源的麥芽糖α-淀粉酶已經被允許用于這些食品。以上三種來源的麥芽糖α-淀粉酶在加拿大不被允許作為任何食品酶的來源。此次修訂自2021年10月25日起生效。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編譯,僅供網友學習參考使用,如需轉載,請聯系取得授權后轉載。中國食品安全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