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8月17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食品等的標示、廣告相關法律》部分修改單,其主要內容如下:
1.防止消費者誤以為保質期是食品過期的時間,采用消費期限標示制。
2.因市場上出現了與食品商標、包裝無關的Funsumer食品,因此制定了對可能會使人們誤將生活用品、日化用品認為是食品的相關產品禁止進行相關標示或廣告的規定。 本文由中國食品安全網編譯,僅供網友學習參考使用,如需轉載,請聯系取得授權后轉載。中國食品安全網提供歐盟、美國、英國、俄羅斯、日本、韓國、東南亞、西班牙等國家或地區的進出口合規咨詢服務,歡迎垂詢:0535-2129301 、0535-2122172 ,Email:vip@foodmate.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