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韓國食藥部(MFDS)發布2021-7號公告,修訂《食品標識標簽法規》。修訂的部分內容包括:(1)標簽信息中增加包裝容器/材料項目;(2)刪除了其他茶飲料產品標簽規定中對水果茶產品標簽的限制,即以兩種以上水果為原料的果茶產品,不得使用單一水果名稱作為產品名稱的規定;(3)修訂茶飲料標簽中對于“不含咖啡因”標識的規定,即已去除90%咖啡因的茶飲料,允許在標簽上標注“不含咖啡因”的聲稱。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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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韓國食藥部(MFDS)發布2021-7號公告,修訂《食品標識標簽法規》。修訂的部分內容包括:(1)標簽信息中增加包裝容器/材料項目;(2)刪除了其他茶飲料產品標簽規定中對水果茶產品標簽的限制,即以兩種以上水果為原料的果茶產品,不得使用單一水果名稱作為產品名稱的規定;(3)修訂茶飲料標簽中對于“不含咖啡因”標識的規定,即已去除90%咖啡因的茶飲料,允許在標簽上標注“不含咖啡因”的聲稱。該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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