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農村餐飲食品安全監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不斷提升農村餐飲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自10月31日起,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農村餐飲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此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農村、城鄉結合部、校園及周邊、鄉(村)鎮、農村旅游景區景點為排查治理重點區域,以農村小餐飲、學校、托兒所、小飯桌,農村集體聚餐、向農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為重點排查治理單位。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風險分析,將風險隱患排查與日常監管、專項治理和監督抽檢等工作相結合,及時發現隱患苗頭,主動介入防范風險,實現讓監管“跑”在風險前面,逐步推進風險防控常態化,著力構建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隱患防范長效機制。
通過此次風險排查,將進一步強化和規范農村餐飲食品監管工作:
進一步規范許可管理。嚴禁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進一步健全監管檔案、厘清監管底數,確保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監督落實主體責任。監督各類餐飲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食品原料采購、進貨查驗、食品貯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劑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強化小餐飲“農家樂”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許可條件,提高監管頻次,強化從業人員健康、進貨查驗、索證索票、食品加工操作以及就餐場所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監管,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加工制作食品,提升小餐飲食品安全水平。
加強農村集體聚餐管理。規范餐飲加工操作人員的加工行為和健康管理、食品原料來源及衛生環境。
加強農村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督促農村各類學校全面落實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簽訂餐飲食品安全承諾書,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農村學校食堂的日常監管和監督抽檢,嚴格落實新修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確保采購、貯存、加工、餐具清洗消毒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
規范托兒所、“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小飯桌”監管實行地方負責、以縣為主的監管體制,制定“小飯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小飯桌”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督促“小飯桌”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規范和提升“小飯桌”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