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蓬萊區翠斌蔬菜店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根據投訴舉報,2021年8月2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翠斌蔬菜店進行現場檢查,在該單位兩側的東面貨架上發現巧媳婦甜面醬。經立案查明,當事人經營的產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及采購食品未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1月10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美俊商貿有限公司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案
根據投訴舉報,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已查明煙臺市蓬萊區翠斌蔬菜店銷售的巧媳婦甜面醬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該涉案產品是煙臺市蓬萊區翠斌蔬菜店從煙臺蓬萊區美俊商貿有限公司購進。經立案調查,煙臺蓬萊區美俊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產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及采購食品未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1月10日,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煙臺市蓬萊區老肖面食店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案
2021年10月9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煙臺市蓬萊區老肖面食店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經營的“溢德隆”5S壓榨一級花生油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及采購食品未查驗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2年1月10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當事人警告、沒收違法產品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招遠市王某全羊館廚房衛生不清潔案
2021年9月4日,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招遠市王某全羊館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店廚房灶臺、清洗池等地方衛生不清潔,對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2021年9月7日前改正。2021年9月8日執法人員再次對其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廚房衛生仍不清潔。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九)項,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行政處罰。
招遠市百姓面食店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施或者設備案
2021年10月9日,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招遠市百姓面食店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備或者設施,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2021年10月10日前改正。2021年10月1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該店仍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備或者設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行政處罰。 李某訓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施或者設備案 2021年10月12日,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李某訓攤點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備或者設施,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在2021年10月14日前改正。2021年10月15日執法人員再次對其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該店仍不具有相應的防塵、防蠅設備或者設施。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依法給予當事人罰款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