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安康市推進糧食儲備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落實措施》(以下簡稱落實措施)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實施。
《落實措施》共5個方面20項具體措施,逐項明確了推進糧食儲備安全體制機制改革責任單位。一是落實糧食儲備規模,明確了我市糧食儲備規模、品種結構及布局要求,對建立企業社會責任儲備進行了安排。二是加快儲備企業管理改革,明確了政府儲備直屬企業職責,對市糧食儲備庫及縣(市、區)儲備企業職責任務進行了明確,對政策性職能與經營性職能分離提出了改革要求。三是完善儲備管理體制機制,明確了市級儲備各相關部門管理職責。四是落實儲備企業監管責任,對嚴格政府儲備安全管理、嚴格管控糧食儲備質量、加強財務信貸資金監管、創新糧食儲備監管方式、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提出了要求。五是夯實糧食安全能力,對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全面落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加強人才、科技支撐和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糧食應急體系建設和愛糧節糧宣傳教育提出了具體要求。
《落實措施》是貫徹中央、省委關于糧食儲備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精神,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推進我市糧食儲備安全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具體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