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和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預防和控制外賣食品配送中由于人為因素造成食品污染的風險,保障食品安全,宣城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省局相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推行網絡訂餐食安封簽。
一是明確使用范圍。食安封簽是指為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外賣食品外包裝在配送過程中被拆啟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包裝件。分為四種基本樣式:商家個性版封簽、平臺通用版封簽、商家定制版封簽、宣傳版封簽。在本市范圍內從事網絡訂餐外賣服務均應使用食安封簽。
二是明確使用要求。食安封簽應當具備使用后無法恢復原狀的性能,確保食安封簽僅具有一次性使用功能;可以使用個性化標識及廣告宣傳;食安封簽由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外賣食品外包裝封口位置或其他合理位置使用,使用位置及使用方法應當避免在不破壞封簽的情況下可能接觸到食品。
三是明確權利義務。外賣食品配送人員在接受外賣食品時,應當檢查食安封簽的完整性,在配送過程中應當保持封簽的完整性,確保配送過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消費者在接收外賣食品時,應當在外賣食品配送人員未離場的情況下,檢查食安封簽的完整性,有權拒收食安封簽已被破壞或者封簽不完整的外賣食品。
截至目前,各商戶個性版和定制版封簽已全面使用,餓了么和美團兩個平臺共投入80萬張平臺通用版封簽。下一步,宣城市市場監管局將制作宣傳版封簽投入市場,加大監管和宣傳力度,用“小封簽”守護網絡訂餐食品“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