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都有哪些海關相關新政策、新規定開始實施?快來了解一下吧!
01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59號 關于進口文萊養殖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文萊達魯薩蘭國初級資源和旅游部關于文萊輸華養殖水產品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現將進口文萊養殖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自2021年8月4日起實施。
關于進口文萊養殖水產品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02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60號 關于開展2021年度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海關總署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法定檢驗商品以外的部分進出口商品實施抽查檢驗。抽查檢驗工作按照《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管理辦法》(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39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38號修正)執行。自2021年8月12日起實施。
關于開展2021年度法定檢驗商品以外進出口商品抽查檢驗工作的公告
05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63號 關于防止多米尼加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2021年7月30日,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公布多米尼加發生2起非洲豬瘟疫情,涉及的易感動物有842頭家豬。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2021年8月18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多米尼加非洲豬瘟傳入我國的公告
06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64號 關于進口哈薩克斯坦飼用大麥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哈薩克斯坦共和國農業部關于哈薩克斯坦飼用大麥粉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哈薩克斯坦飼用大麥粉進口。自2021年8月20日起實施。
關于進口哈薩克斯坦飼用大麥粉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07 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65號 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李子干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國家植物檢驗檢疫局關于烏茲別克斯坦李子干輸華檢驗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允許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產的、符合檢驗檢疫要求(詳見附件)的烏茲別克斯坦李子干進口。自2021年8月26日起實施。
關于進口烏茲別克斯坦李子干檢驗檢疫要求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