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29尾“石板條”魚,貨值金額495元,被處11倍罰款5445元。巴中市恩陽區某火鍋店在“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執法中被處罰。
5月28日,巴中市恩陽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同恩陽區公安局、恩陽區水產漁政局執法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水缸內有“石板條”(大鰭鳠)魚29尾,而“石板條”魚在巴中均無人工養殖。
經查,1.65kg“石板條”魚系他人從河里非法捕撈所得,當事人購買后,計劃以300.00元/kg單價加工銷售。執法人員隨后將“石板條”魚還河放流,把2名非法捕撈人員線索移交恩陽區農業農村局處理。恩陽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依法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