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大觀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在該院檢察聽證室聯合召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大觀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公安機關、行政機關代表參加。
案件詳情:
當事人李某某在大觀區某農貿市場經營燒餅店,生產加工銷售油條。自2020年4月底開始,在加工油條過程中超量添加明礬,致使生產的油條鋁含量超標。
第一檢察部承辦檢察官向參會人員介紹了該案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案件事實,闡述了檢察機關鑒于李某某在接到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的行為系坦白,積極繳納補償金,自愿認罪認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及擬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法律依據等。第二檢察部主要圍繞兩個議題,一是當事人在油條中超量添加明礬的社會危害性,是否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二是當事人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繳納銷售價款十倍的公益損害賠償金。參與聽證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公安機關、行政機關分別發表了對案件的處理意見。李某某也對自己生產添加超量明礬的油條以零售的方式賣給周邊居民的行為感到后悔和愧疚,表示今后一定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國家食品生產標準來加工銷售油條等食品。 參與聽證的人員一致認為李某某犯罪情節輕微,符合不起訴規定,支持對李某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同時,為了充分發揮民事公益訴訟的追責功能,通過對侵權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讓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可以加大其違法成本,對潛在違法者起到震懾與警示作用,擬對此起食品安全案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