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市甌海區對區內餐飲單位推行“黃牌警告”機制,該機制由甌海市場監管局發起,以督促經營者有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目的,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飲單位貼出黃牌警告,責令整改,若在整改期間內仍未改善,將作立案處理。 據了解,“黃牌警告”機制由甌海區市場監管局瞿溪(澤雅)市場監督管理所(下稱瞿溪所)聯合瞿溪街道辦事處食安辦,在今年5月率先實施,對瞿溪街道會龍路、會昌路等主要道路沿街餐飲經營單位進行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餐飲單位及從業人員的持證情況、餐飲具消毒、三防設施、加工及用餐區環境衛生、食品及原料采購記錄等情況。 “監管就是最好的服務。機制的創立主要是針對小餐飲單位量大、面廣的問題,難以進行嚴格的監管,貼黃牌不光是對餐飲單位起到警示作用,也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對市民負責,讓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甌海區市場監管局瞿溪所所長林建平表示,機制的推出有效改善了食品安全問題,也獲得了市民的廣泛好評。 6月下旬開始,該“黃牌”機制在甌海區全區范圍內進行推廣,成為甌海區創建省級食品安全區的重要一環。 林建平還表示,“黃牌警告”機制的推行旨在借此增強經營者的食品安全責任意識,積極落實整改措施,不以處罰為主要目的。執法人員以《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為基礎,入戶檢查餐飲店,通過分析典型案例,幫助經營者了解“黃牌警告”的作用。除此之外,在7天的有效時間內,已被貼黃牌警告的餐飲店需進行整改,若經營者整改到位,即刻摘除黃牌;反之,如果出現經營者擅自摘除黃牌或整改不到位、態度消極等情況,執法人員將處以立案,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記者采訪到了居住在甌海區的蔡小姐,她表示在自己的生活區范圍內,確實看見了有餐飲店在門店的顯眼處被貼了黃牌警告。“這項機制的誕生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看到餐飲店是否存在食安問題,可以有效排雷。”她說道。 據悉,推廣至今,甌海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全區范圍內的餐飲經營單位張貼黃牌警告172家,整改完成167家,另有5家在整改期內。其中,瞿溪所轄區內,針對回訪過程中發現了整改不到位、態度消極的情況,現已立案10起。 |